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政策、法律和法规,协助区政府研究、制订全区残疾人事业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密切联系全区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五)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