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项目档案数字化综合服务*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否决1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1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投标价(*元) | ***.6 | ***.****** | ***.**** |
评标得分 | **.*** | **.*** | **.***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 | 袁海娥 | 肖娜 |
执业证书编号 | ********* | ****************** | *********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本项目服务期限以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各项目档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以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各项目档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以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各项目档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
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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