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滨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连接通道-银杉路(普瑞大道-栖贤路)项目铁路设备第*方监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滨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连接通道-银杉路(普瑞大道-栖贤路)项目铁路设备第*方监测招标[招标编号:**-****-**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5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份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主)************;(成)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评分情况 |
**.8 |
**.3 |
**.*** |
项目负责人 |
*** |
颜荣华 |
范鹏程 |
执业证书编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员*******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注册测绘师*********(**)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项目业绩情况 |
|||
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路**号天兴大厦**楼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路***号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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