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能源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 服务-设计 | *****.0(元)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集中供热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正宁县集中供热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
1.3、建设地点:正宁县供热公司院内
1.4、工程内容:对正宁县集中供热热源厂内的2台****链条锅炉、2台****链条锅炉的环保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并对其他有可能影响改造效果的系统进行修缮或更换。
(*)2台****链条锅炉环保系统改造:
1.拆除现有的2台****锅炉的布袋除尘器,为2台****锅炉配套新建高效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并配套建设气力除灰装置。
2.拆除现状2台****锅炉的2座脱硫塔,新建2座脱硫塔,单炉单塔,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拆除原有烟道,并对现状2台****锅炉环保用房和布袋除尘器间进行改造。
3.原来2台****锅炉新增脱硝装置,采用****+***联合脱硝工艺,为了满足*** 的使用温度,需对锅炉尾部烟道进行改造并在锅炉尾部对流受热面吹灰系统,增加氨逃逸监测系统。
4.更换2台****锅炉原有鼓风机、引风机,以满足系统阻力增加及锅炉运行的要求。
(*)2台****链条锅炉环保系统改造
1.更换现有2台****锅炉布袋除尘器的过滤袋,并对配套的机械除灰装置进行维修。
2.对现状2台****锅炉的2座脱硫塔进行加高,增加*层喷淋层和管束除雾器,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并在脱硫环保用房增加配套辅机。
3.增加2台***锅炉尾部***脱硝装置的催化制,增加氨逃逸监测系统。
(*)其他公用部分改造
1.对原有烟囱进行防腐改造。
2.修缮厂区内本次改造范围内受影响损坏的供水、排水、消防、供热管道及道路。
1.5、招标控制价:8*****.**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多渠道筹措。
*、招标内容:
3.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2 设计周期: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4.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 燃气、轨道交通除外 )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4.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4.5、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4年1月**日**时30分至 ***4年1月**日**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总体设计方案。
5.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4年1月**日**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正宁县南大街 **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1**********
***4年1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