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门诊楼树脂瓦屋面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1.采购条件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门诊楼树脂瓦屋面采购安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货物需求*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交货 地址 | 投标 保证金 |
焦煤中央医院门诊楼树脂瓦屋面采购安装项目 | 详见技术要求 | ***㎡ | **天 | 无预付款,待采购范围内所有树脂瓦屋面安装完成且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剩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次性付清。 | 中央医院 | ****元 |
备注:型号项目内容及名称仅供参考,响应人所提供响应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证合*);
2、法人授权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记录;
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质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红章)。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切后果。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4-6-** **:**到***4-7-1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线下响应。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询比价小组以最后*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标书。
7.其他
7.1 本项目响应文件费***元(人民币)。
7.2 响应保证金:响应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至中央医院财务科。
7.3 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
(2)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4 招标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文规定及“发改办**(****)***号”文规定,经招标人同意,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7.5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6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煤中央医院监督小组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后勤保障部(基建)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健康路*号
联系人:郭杰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招标办
招标机构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健康路*号
邮编:******
电子邮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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