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项目大城段资产评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大城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城县津保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北昌西队新苑3号楼商业门市7-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项目大城段资产评估
*、项目终止的原因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其他补充事宜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项目于****年6月**日9:**在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年6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在服务合同编制过程中,采购人核算合同金额时发现该项目招标的最高限价有实质性错误,最高限价编制报告是按照冀价经费(****)**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设定,后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因招标代理公司将最高限价错写为:按照冀价经费(****)** 号文件收费标准且实际产生费用的***%,导致有效投标单位报价不符合该项目的最高限价编制报告的要求。为避免后期项目付款与采购预算不符致使项目无法结算,损害中标人的利益,现决定修改最高限价后重新组织招标。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城县津保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北昌西队新苑3号楼商业门市7-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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