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项目预算:***元(包干制)。
*、申报单位条件:1、具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2、****年或****年苗种药残检测合格;3、按照《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皖农渔〔****〕**号)要求,苗种产地检疫合格。4、提供亲本来源证明,其中放流物种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
*、工作要求
1. 供应商需提供3-***的鲢鱼鱼苗****尾、≥****的鳙鱼鱼苗***尾,在****年7月送至指定地点,并提供增殖放流滑道。
2. 为了保证鱼苗成活率、降低鱼苗受伤率,鱼苗运输时间必须控制在两小时之内。
3. 供应商须聘请有资质的第*方开展现场审计或公证。
*、报价文件组成
1. 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3. ****年或****年苗种药残检测合格证明。
4.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亲本来源证明。
*、采购程序
1. 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年7月1日**:**日前递交报价文件到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合肥市东流路***号政务办公大楼*区B座***室),过期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查和**遴选。*********成立专门审核组,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报价进行核定,有效最低报价者确定为本次中标单位。
3. 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单位在********网站上公示5日,无异议后,入选的供应商提供增殖放流鱼苗工作。
联系人:吴品晶,联系电话:********。
********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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