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描述 | *、机器设备 1. 租用机器明细:
2.计数器起始张数: 0页 3.上述机器设备放置地点:*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4.设备总价人民币:******元整(2.***元) *、租期 1、租期自****年**月 **日(0页)起至****年 **月 **日或***页止。 2、租赁期满,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与前段约定等长之期限。 3、本合同约定之机器设备、周边产品以及乙方提供之耗材和*配件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付款及计费方式(以**计算) 1、本合同签订后供货后5日内,甲方见乙方发票后应向乙方支付第*年的月基本租赁费预付款*** ****元 即:人民币 **元整 。 2、计费方式:租赁费用=基本月租赁费+超印单价×超印页数/月 3、月基本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月;每年免印4.5*,超过4.5*页,超过的部分按人民币:0.**元/页计算; 4、乙方于下*个月初**内至机器放置地点抄录计数器上之数字,作为上*个月印张费用结算之依据,乙方应填写「计数器张数统计单」,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5、租赁费用每半年开票结账*次。 6、机器安装或拆除之时甲方实际使用机器时间不足1个月的,租赁费按全月计算,备用耗材及配件归还乙方。 | ||||||||||||||||||||||||
截至时间 | ****-**-** **:**:** | ||||||||||||||||||||||||
预算金额 | ****.0元 | ||||||||||||||||||||||||
采购人 | 重庆市*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供应商 | *********** | ||||||||||||||||||||||||
购买类型 | 办公设备租赁 | ||||||||||||||||||||||||
是否中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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