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采购包3)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兴中路***号***、***号房
被投诉人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被投诉人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号大院**号***房(部位:自编***)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需进行修改、补正。本机关于****年6月1日送达《政府采购投诉*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投诉书,重新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到补正资料或重新投诉。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
发布时间:***4年6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