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5)
各投标人:
现就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事宜做出澄清如下:
1、本招标项目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变更材料递交时间已按补充通知(3)的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调整。
本补充通知(5)内容若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5)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福建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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