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吨塑料*部件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大通西路197号4-102幢
3:建设单位:常州市同裕塑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年产****吨塑料*部件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已建好的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采菱港。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值。
5.3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和表9相关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5.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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