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天*中学宛山湖分校教室多媒体采购项目 | ||
品目 | 触控*体机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天*中学宛山湖分校 | ||
行政区域 | 锡山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谢建金,高梅素,周丹凤,倪淼林,许琰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天*中学宛山湖分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泉中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团结北路**号 | **.**(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名称:双边红外智慧黑板 品牌(如有):希沃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许琰、谢建金、高梅素、周丹凤、倪淼林
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天*中学宛山湖分校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泉中路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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