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后期管护及协助交易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5、评审日期:****年6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引入社会资本方协助完成①在已实施和正在设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根据自然资源部占补平衡入库要求,入库符合要求的地块。②通过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资料审查。③入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④对入库的地块进行管护,避免地块占用或损毁。⑤协助占补平衡指标的使用或交易 |
河南恒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驻马店市水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经地方财政部门评审后预算的**.9 |
% |
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服务标准 |
|
潢川县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后期管护及协助交易项目 |
整体服务期限暂定两年,自签订合同起至指标交易完止(管护期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连光学(采购人代表)、袁超(采购人代表)、洪念启、陈祖峰、李春红、郑智侠、赵桂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执行具体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中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支付。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次性提出,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名称:************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管委会编钟大街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办)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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