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市皇姑区D=5.**暗渠排水防涝工程 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投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皇姑区D=5.**暗渠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D=5.**暗渠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管理
2.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沈阳市皇姑区D=5.**暗渠排水防涝工程,翻建岐山路、辽河街及宁山路排水管线,同时对混接点位进行摘除及清淤。其中岐山路工程,西起黑龙江街,东至辽河街,翻建D=0.**玻璃钢夹砂污水主管线***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辽河街工程,南起岐山路,北至宁山路,翻建D=0.6 玻璃钢夹砂污水主管线***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宁山路工程,西起北陵大街,东至辽河街,翻建 D=0.** 玻璃钢夹砂污水主管线***米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混接点摘除及清淤工程,*星翻建D=0.3-1.**排水管线***.3米,其中污水主管线***.8米、雨水主管线***米,改造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恢复破坏的路面,对混接点位上下游现状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清掏等。
4.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报建管理、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及收尾管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设计协调及信息管理、专业深化设计管理、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管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服务期限:****年7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6.项目总投资:****.***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7*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须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
1.开标时间:***4年7月9日9:**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4年6月**日**时**分至***4年6月**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其他说明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单位:*********** 单位:***********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注: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内容不*致时,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为准。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