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贺州市本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廖小强、黄涤新、邓小明(采购人委托评委)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贺州市*步区平安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F地块***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贺州市本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贺州市*步区大钟山东路***号*********业务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贺州市本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项目 | 对贺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定期监测,统筹编制数据报告,为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提供数据依据。 | 应响应《采购文件》第*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 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内****批次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期间每自项目采购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复核。各“《项目合同》节点履行期限”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项服务同步交叉进行: ◆自项目采购人发出《抽样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提交《抽样检测计划书》供采购人审核,以采购人审定《抽样检测计划书》作为当批次检测的实施依据。 ◆自项目采购人发出《检测通知书》且完成农产品检测采样后**个日历天内提交《检测成果文件》。 | 应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对应调整。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小强、黄涤新、邓小明(采购人委托评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全额缴纳代理服务费,以采购总价作为计费基数,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单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批次(¥***.**/批次)
评审得分:**.**
采购项目名称:****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贺州市本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项目
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容(“标的”)):对贺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定期监测,统筹编制数据报告,为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提供数据依据。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批次(¥***.**/批次);总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内****批次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期间每自项目采购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复核。各“《项目合同》节点履行期限”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项服务同步交叉进行:
◆自项目采购人发出《抽样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提交《抽样检测计划书》供采购人审核,以采购人审定《抽样检测计划书》作为当批次检测的实施依据。
◆自项目采购人发出《检测通知书》且完成农产品检测采样后**个日历天内提交《检测成果文件》。
服务要求:应响应《采购文件》第*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应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对应调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全额缴纳代理服务费,以采购总价作为计费基数,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执行。
公告期限
自《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址:****://****.****.***.**/)”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
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1号4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广西贺州市*步区平安西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贺州市*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F地块***号*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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