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兰县传统壮锦服饰产业发展项目(第*期) | ||
品目 | 货物/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服装加工机械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东兰县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 ||
行政区域 | 东兰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业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东兰县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陵园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社区*组安置房(育才路*巷**号)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业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兰县传统壮锦服饰产业发展项目(第*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采购活动暂停通知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的规定,现收到东兰县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暂停通知,故本项目采购活动暂停,恢复采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东兰县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地址: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陵园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社区*组安置房(育才路*巷**号)2-4层
联系方式:韦*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业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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