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元(其中***通用门式起重机:*****元:***t数字式静态电子汽车衡:**.8*元;无梁式自动轨道衡:**.5*元)。
*、招标文件**页 第*章 招标公告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年7月2日9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招标文件**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为:
开标时间: ****年7月2日9时**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本补遗书(*)共1页,请投标人接到后,**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联系人:***、宋雅琴、刘亚彬
联系方式:***-********
****************
***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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