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农科教基地动科农艺系实验室建设*期(比选项目编号***********”)作出如下澄清:
1.原产品清单“序号 3 边台”调整为:“边台3”;
原产品清单“序号 4 边台”调整为:“边台4”;
原产品清单“序号 5 边台”调整为:“边台5”;
原产品清单“序号 6 边台”调整为:“边台6”;
原产品清单“序号 7 边台”调整为:“边台7”;
原产品清单“序号 ** 教师演示台 7张”调整为:“教师演示台1 1张”、“教师演示台2 6张”;
原产品清单“序号 ** 学生桌”调整为:“学生桌1”;
原产品清单“序号 ** 学生桌”调整为:“学生桌2”;
原产品清单“序号 ** 学生桌”调整为:“学生桌3”;
原产品清单“序号 ** 学生桌”调整为:“学生桌4”;
原产品清单“序号 ** 仪器柜”调整为:“仪器柜1”;
原产品清单“序号 ** 仪器柜”调整为:“仪器柜2”;
原核心参数要求“序号3 边台”调整为:“边台(1-7)”;
原核心参数要求“序号4 仪器柜”调整为:“仪器柜1”;
原核心参数要求“序号5 教师演示台”调整为:“教师演示台2”;
原核心参数要求“序号9 学生桌”调整为:“学生桌(2-3)”;
原核心参数要求“序号** 教师演示台”调整为:“教师演示台1”;
给各比选申请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关注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年0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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