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现就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事宜做出澄清如下:
1、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均以本补充通知(3)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自行免费下载,并采用本补充通知(3)附件中上传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统*修改为****年**月**日9:00分(北京时间)。
本补充通知(3)内容若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3)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福建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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