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陕县江口镇排水防涝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名称 | **、魏小旖 | 联系电话 | *********** | |
***间 | ****年6月3日 **时0分 | 开标地点 |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 | 王龙 陕************ | ****.****** | |
第2名 | ************ | 李洋 陕************ | ****.****** | |
第3名 | ********** | 滕英继 赣****************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6月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6月7日 |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路山西证券大厦*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 ***-******** 。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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