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吉星寺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吉星寺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米,总库容 ***.5*立方米,多年平均可供水量**.***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管理房和库区农田防护工程组成。输水工程承担坝下游灌区和卧佛场镇供水任务。本工程是*座以场镇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及农业灌溉的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和输水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库区农田防护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施工临时围堰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溢洪道、取水塔等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年*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年*遇。溢洪道消能工设计洪水标准采用**年*遇。输水工程等管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年*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年。库区农田防护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年*遇洪水。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V度。水库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年,输水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具体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重庆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付老师 |
联系人: |
肖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4576153 | 联系电话: | 1832419545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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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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