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龙虎洞灌区用水量测及信息化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龙虎洞灌区用水量测及信息化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4年5月24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更正为: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更正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原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18.1款”更正为:允许向外分包。
4、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表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6售后服务方案”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对质量保证措施到位、服务方案全面周到、服务响应时间短、售后服务人员齐全、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负责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高的,计**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欠合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5、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表1.3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第2.1、2.2”分别更正为:2.1、投标人所投“智慧水务综合服务平台”具有类似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计**分。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2、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太阳能供电系统)具有类似太阳能供电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计**分。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本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为准。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汝城县井坡镇浆塘村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
联系人:李斯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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