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5月**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长垣市胡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人:*************
*、项目名称:长垣市胡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长交建*********号
*、项目内容:长垣市胡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评审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中*建设有限公司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 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豫****************
*、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报价修正:无
*、所有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3
*、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4年4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河南省长垣市蒲西*隆大道1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昌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号置地广场2号楼**层**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 系 方 式:****-*******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
************
***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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