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环保局委托第*方开展经开区水环境巡查服务工作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或现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环保局委托第*方开展经开区水环境巡查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总价****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投标总价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环保局委托第*方对经开区见厂区、红枫科技园共**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部水体、企事业单位、“小散乱”及雨污管网开展常态化及应急巡查。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或现场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或现场获取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取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个***文件上传),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 文件费支付宝收款账户:***********,文件费***元,售不后退。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1栋**层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1栋**层总公司场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3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_****/*****.******)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条”和“*、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章3.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和“*、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7.5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版本)*份(*般应为***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1栋**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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