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抚松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监督人:*** 。评审专家名单:1、于盛开 2朱孔文、徐艳杰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大街抚松*实验小学西北***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井楼******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标公告.**** |
*、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编号:**[********]-****号)
*、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县松江河镇双利餐厅
供应商地址:松江河镇长白街东横*路北抚松县检察院2楼拐角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抚松县松江河镇双利餐厅 | 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中午正餐按每人**元*位,按照每月实际就餐人数计算。 | 食品采购与加工制作 | 1年 | 所供应食材新鲜,无病虫害,均应在保质期内无腐烂变质的合格产品。所供货物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的猪、牛肉类、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等相关参数,如提供进口食品,必须提供出入境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监督人:*** 。评审专家名单:1、于盛开 2朱孔文、徐艳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号文及发改**〔****〕***号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大街抚松*实验小学西北***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井楼******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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