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香梅花园***-**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年魏村街道固废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为安家、魏村片区范围内的*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危废)的清理作业,将固废清理外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自行处置,固废数量预计约*****/年,最终以中标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负责提供满足清运要求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和装运人员,并做好日常工作管理。固废堆放场地费用、固废处理费用、人员薪资、车辆保险、修理费、油费及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服务要求: 固废数量的确定:由中标供应商运至指定地点进行称重登记,负责管辖的城管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对称重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1.垃圾清运:由管辖的城管通知环保局进行确认是否为危险废物垃圾,经确认不属于危险废物垃圾后,由城管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清运,中标供应商将固废运至自己的储存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自行处置。中标供应商在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作业时间响应: 1.1.1*般作业时间:收到城管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 1.1.2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证全天候随叫随到。 2.人员及车辆要求 2.1管理人员组成: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驾驶人员、清运作业人员。所有人员薪资待遇及交通事故等*切意外事故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2项目负责人具有*定清运管理经验,如有更换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征得同意。 2.3中标供应商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4清运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3.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3.1通用标准 3.1.1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标识服、戴安全帽、增强防毒意识,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 3.1.2作业人员无*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1.3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 3.1.4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垃圾清理完成后及时退场,不得妨碍交通,机具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安全。 3.2垃圾收集清运质量标准 3.2.1垃圾收集作业做到车走地净。 3.2.2清运车辆收集运输中,文明驾驶,无抛洒、滴漏,车辆整洁美观。 3.2.3垃圾清运使用车辆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专业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员需具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4.突发事故、紧急情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 4.1遇雨雪天气时,应及时更换车辆保险装置,配备相应的人员防护用品。 4.2配备代班车辆和人员,以便作业车辆因故障或发生事故,不能正常作业。 4.3遇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时,应及时汇报采购人经批准后停止作业。 5.其他说明 5.1工作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按实际金额赔偿。 5.2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3中标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4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6.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付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1擅自清运各类易燃易爆以及有毒有害等垃圾情况的。 6.2全年累计发生6次以上企业投诉情况的。 6.3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影响采购人日常清运工作。 服务时间:*年,合同*年*签。前*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何云飞、向君醒、周凯、朱晨阳、朱建梅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元(不含)至****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元(不含)至*****元(含)的为0.**%,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 ;
代理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魏安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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