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材料增补遴选供应商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化工材料增补遴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 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化工材料增补遴选供应商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
公告日期:****年4月**日
*、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年5月6日9:** (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楼***
评标办法:合格制
包号 | 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排名不分先后) |
A | 液氨 | 商丘市中通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习泽化工有限公司 |
B | 纯碱 | 废标 |
*、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年5月7日至****年5月9日**:**(北京时间)。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 件)*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上发布。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南***米
联系人及电话:**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号
联系人:蔡静王新奎
电话:****-******* *******
邮箱:**-***@******.**
财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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