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白河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城县白河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已由********以赤审批[****]**号、赤审批建设招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赤城县样田乡上马山村、后城镇隔河寨及河西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白河人工湿地3处,日处理水量39654m3/d,增加白河流域河流湿地面积369290㎡,恢复水生植物面积130744㎡,修建生态护岸6596m,新建集水井等引水设施;
标段划分:无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完成施工图;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止。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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