峪门口村南侧黄寺沟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峪门口村南侧黄寺沟排水工程,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进行公开招标。
2.1.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为峪门口村南侧黄寺沟排水工程,治理范围为东洋河*润射击场-**路上游侧,治理长度2.*****,新建弃渣场道路*侧导流墙****,总长度2.*****。工程主要通过山洪沟两侧护岸挡墙建设、沟底防护等工程措施,提高山洪沟泄洪能力。
2.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所含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日**:**时至****年3月4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时**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申请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因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未在解密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申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招标人:**********************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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