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当联圩加固提升项目芜湖造船厂段防洪墙改造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当联圩加固提升项目芜湖造船厂段防洪墙改造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水利规划技术 室) |
地址 | ************B区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安市叶集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安市叶集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分 业绩:1、*安市叶集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2、*安 市叶集区桥店*孔闸除险加固工程 |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粤**************** | ||
证书名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施 工2标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施 工2标:1、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施 工2标;2、巢湖市城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期) |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鲁****************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潍坊市弥河防洪治理工程(寿光段)*期 工程施工*标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邹平段)施工2标段;加分业绩:1、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邹平段)施工2标段;2、黄山浦溪河城区凤凰 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 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 公示项 | 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评审过程中计算评标基准价是随机抽取的单位有 误,影响中标结果,经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招标人批准,本项目 于****年**月**日**:**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项目复评。现按照评标委员会复 评后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进行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第*、*、*中标候选人分别为柱 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 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 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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