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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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振华汽配城防洪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市政 |
联系人 | 李红丽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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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振华汽配城防洪工程***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市城区周边格河高质量综合治理项目
2、设计内容:本工程治理范围分为那吾路桥下游段和仁子段。那吾路桥下游段起点位于格河那吾路桥,终点位于格河乌玛高速桥,治理河长约6.***。仁子段位于仁子村段,治理河长0.****。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涉及该项目所有工程的编制(可研、地质勘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4、设计周期:**日历天
5、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证件。
2、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需要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近*年(指****年之后)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8、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正两副)。
注:投标文件必须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传资料*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请登*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投标报名及投标竞价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年**月2日17时**分上传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投标竞价截止时间至****年**月7日17时**分,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咨询单位:************
地 址:合作市水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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