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石油分公司西华华旺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石油分公司西华华旺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以《关于周口分公司新建华旺大道加能站的批复》(石化销售豫发〔****〕*** 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智晟(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石油分公司西华华旺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石油分公司西华华旺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
(3)建设规模:拟新建站房*层***平方米,其中便利店***平方米),拉膜罩棚*座(***平方米),加油机4台**枪(3汽1柴),**立方**双层罐4座(3汽1柴),安装**卡管控、液位仪、监控等自动化管理设备。
(4)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合同控制价:*******.**元(含税)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年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计划工期:**天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及以上)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须在投标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如投标人中标,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或技术人员需要接受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加油站施工业绩;
(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承担的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等事故;(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投标人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熟悉本工程施工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7)自行去现场勘查具体情况,同意缴纳响应保证金;(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进行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须于须于****年7月3日至****年7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进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系统操作,同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亚星投资大厦****室)进行系统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果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没有操作成功,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提供以下资料的能力: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项目经理相关人员相关证书、信誉相关证明材料、类似业绩、相关承诺、信用查询相关证明材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准备的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关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注:潜在投标人准备资格条件所需资料时请参照第*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份数:纸版文件*份(*正*副),电子文件U盘*份。
6.2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00分。
6.3递交地址及场所:智晟(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亚星投资大厦**楼)。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名称:*********************;
地址:周口市**路东段**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名称:智晟(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亚星投资大厦****室;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起,到领取截止时间止。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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