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纸小镇国纸客厅(游客服务中心)及国纸水街家具采
购项目成交 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宣纸小镇国纸客厅(游客服务中心)及国纸水街家具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桃源路1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4号岛台 品牌:江苏卡尔森 规格型号:************** 数量:**件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肖建林、徐峰、曹旻峰(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号文件的**%标准收取;金额
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
地址:泾县榔桥镇乌溪村、泾县月清路泾川名都9幢4号,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
潭西路***号)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榔桥镇乌溪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月清路泾川名都9幢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
电话:***********、***********、***********
*、附件
磋商文件、主要标的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网盘链接:
链接:*****://***.*****.***/s/***********************
提取码:****
************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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