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镇海基地*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合〔****〕**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镇海炼化林德气体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现经项目业主委托,由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并组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海基地*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基桩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北侧。
2.2标段划分:*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镇海基地*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的基桩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非预应力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预制管桩等多种桩型的基桩施工及接桩检测,以及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招标范围不包含本工程基桩检测(除接桩检测外),以及基桩检测所需的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等配合工作。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为*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级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基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企业至少须备有*台及以上合格的可配最大桩锤不小于***的*支点履带式打桩机,或更优的机械配置(例如型号为*****、*****、*****的履带式打桩机),并提供相关设备检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基桩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基桩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年5月**日 **:**。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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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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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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