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年中小学“多校联合、*校为主”学生校服采购第*包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金安区****年中小学“多校联合、*校为主”学生校服采购第*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佳合服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铺镇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元(*************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春秋装校服、夏装校服 品牌:**** 规格型号:***-***码;针织汗布面料:棉**%,氨纶6% 数量:****套、****套等 单价:***元/套、***元/套等 |
*、评审专家名单:王华军、陈继兰、彭红、白芳、赵敬娟、李永胜、李恩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金安区*里站阳光巴黎春天**号楼**层,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人民路小学东校、*安市望城岗小学、*安市皖西路小学、*安市皋城小学、*安市丰安小学、*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明德小学、*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中心幼儿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东方之子幼儿园、*安市金安区横塘岗乡横塘岗初级中学、金安区毛坦厂镇毛坦厂学校、*安市孙岗中学
地 址:*安市金安区清水河街道
联系方式:************** 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金安区*里站阳光巴黎春天**号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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