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川蓝昇公司餐厨收运车辆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标段名称 | *川蓝昇公司餐厨收运车辆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开始时间 | ****-**-** **:**:** |
标段结束时间 | ****-**-** **:**:**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控制价 | *******.0元 |
交货期(天) | ** |
交货期说明 | 1、供货周期:不超过45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 2、上牌周期:不超过7日历天,起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号江苏大厦A座***深高蓝德环保采购部(自贡项目) |
文件获取地点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共12辆车辆的供货,其中3辆8吨燃油餐厨收运车、9辆LNG天燃气8吨餐厨收运车,具体招标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车辆的上牌工作(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用、及上牌费用由招标人负责,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车辆操作人员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为车辆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车辆制造商向其签署的代理证明。 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投标人自有产品,须提供对应网站及网页截图。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具有一项8吨或以上餐厨收运车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附体现上述内容的证明文件;②非中文版证明材料需同步提供中文翻译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 |
项目地址 | 自贡市沿滩区*红乡循环经济产业园 |
项目概况 | *川蓝昇公司餐厨收运车辆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
行业 | 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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