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沥青道路维修工程、(*)人行道盲道维修工程、(*)人行道盲道及坡道维修工程、(*)花岗岩维修工程、(*)透水砖维修工程、(*)台阶维修工程、(*)嵌草砖维修工程、(*)树池维修工程、(*)道牙维修工程、(*)排水管道维修工程、(**)更换化粪池、(**)污水管网的维修及疏通、(**)垃圾转运站设备维修保养和基础设施维修、(**)果皮箱、(**)地上垃圾箱维修。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城内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
****年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星维修改造工程*标段;
****年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星维修改造工程*标段;
****年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星维修改造工程*标段;
****年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星维修改造工程*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日**时**分至****年3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盐池县盐州南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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