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年第*批张家界市“*住两公”用地的2宗地块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报告于****年2月3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2宗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变更后土地用途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现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序号 | 地块名称 | 区域 | 用途变更情况 | 调查结果 |
1 | 桑植县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木材公司棚改)项目地块 | 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社区 | 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 | 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用地要求,非污染地块 |
2 | 桑植县创新创业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块 | 桑植县利福塔镇赤溪村 | 农用地转为住宅用地 | 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用地要求,非污染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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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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